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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2021年01月28日12:07 阅读: 585 次
各有关单位: 科技成果评价(原科技成果鉴定)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,是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、创造性、先进性、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的客观评价结论,是国家奖励、政府支持、支持评定、结题验收、价值认定、技术交易、市场推广的有力证明。 2016年8月科技部正式废止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》,相继发布《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》和《科学技术评价办法》。根据规定,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,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。 深圳市宏略创新管理研究院拥有3000多位行业专家并覆盖30多个领域,先后组织行业专家为政府、企事业单位组织召开软课题学科研究成果评价、社会公益应用类技术成果评价、技术开发应用类技术成果评价400余项,并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价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 二、评价方法 专家评议 三、评价机构要求 评价机构严格按照科技部《科学技术评价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科技成果评价的标准及程序,本着科学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组织行业专家开展相关评价工作。 四、评价所需材料 1.《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》; 2.根据《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; 3.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 4.评价机构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认为评价所必须的其他资料。 五、评价流程(预计15个工作日)
六、服务内容 1、遴选专家并召开专家评价会; 2、出具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》一式三份; 3、在中央媒体《科技创新与品牌》杂志与官网宣传推广(2000字左右含图文)。 七、联系方式 宏略智库评价中心联络处:0755-32812295 张秘书长13823126316 彭主任13530315454 邮箱:15898253@qq.com 809518859@qq.com 地址:深圳市大鹏新区金业大道138-1号4楼宏略智库
深圳市宏略创新管理研究院 深圳市宏略评价专家委员会 二○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
附件:1.《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》 2.《科技成果评价办法》 3.《评价指标》 4.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》样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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